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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提高新农合标准 |
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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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卫生部27日在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透露,2012年卫生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0元。 据介绍,2012年全国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万元。 同时,将普遍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提高门诊补偿水平,继续推行特殊门诊补偿及住院分娩补偿政策。提高新农合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力争使相关病种新农合实际报销比达到70%左右。其中包括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以省(区、市)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类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 同时记者了解到,在26日山东省召开的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开展3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山东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奇表示,省里将制定出台相应文件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各市特别是30个试点县(市),需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以实施医药分开、取消以药补医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省还将在全省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方式,并逐步向市级医疗机构推广。 据刘奇介绍,各地将进一步调整补偿方案,使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去年的70%提高到75%左右,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从去年的85%提高到90%。另外,刘奇还表示,我省将从政府新增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建立大病补充医保基金,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用于参合农民大病保障,更加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此外,我省争取年内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加快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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