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资讯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周边地区天气
今日影讯
器官移植今起专项整治
四趟经潍列车月底起有所调整
我省将提高中职毕业生升学比例
农村小学新进教师享受优惠政策
学校师生两年不违法可参评依法治校示范校
奎文成立我市首个区级中小服务企业创业中心
昌邑市柳疃初中学生享导师教育
2012年03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校师生两年不违法可参评依法治校示范校



  本报讯 最近两年未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未发生教职工、学生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等可参评依法治校示范学校。3月20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普通中小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均可参加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推荐、评选每两年一次。
  据悉,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基本条件应包括,学校应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应建立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开展普法教育,开设法制教育课,开展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应达到《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标准》所规定的最低分,且最近两年未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及教职工、学生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等。    (记者 张蓓)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