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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 3月28日,国家文物局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明确提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鉴宝类节目进行引导,提倡宣传普及文物鉴赏知识类节目,限制文物估价类节目,禁止在节目中进行文物交易。 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李耀申介绍,随着文物收藏和艺术品收藏的活跃,大量资本和投资机构进入这个领域,文物鉴定的需求较前几年也更加旺盛。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文物鉴定资格管理制度,鉴定资格准入和鉴定行为监管体系,也没有确立。鉴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甚至存在受利益驱使,随意开具鉴定证书的现象。 今后,国家文物局将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要求,推动建立文物鉴定资质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文物评估认定条例》。会同新闻、广电等有关管理部门,加强对媒体有关文物节目、栏目的管理,提倡宣传普及文物鉴赏知识类节目,限制文物估价类节目,禁止在节目中进行文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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