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清明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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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清明放假三天个人业务仍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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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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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清明放假三天个人业务仍可办理



  本报讯 清明节是春节后第一个国家法定节假日,3月30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潍坊银行、招商银行等八家银行后了解到,各银行周六、周日正常工作,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日三天。虽然放假,但是各银行网点将实行轮休或正常营业,期间个人业务仍可办理,但对公业务不予办理。
  据了解,我市银行均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安排放假,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日放假休息。据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分行工作人员刘先生介绍,4月2、3日建行部分网点调休,4月4日全部网点休息,放假事项及调休网点将进行张贴公示。柜台业务将继续营业,但是只能办理个人业务。
  采访中,八家银行均表示节假日只能办理个人业务,大额取款业务最好提前预约。此外,放假期间市民可到自动存取款机办理业务,各银行自动存取款机最高取款额度在放假期间没有变化,仍为2万元。   
    (记者 张蓓 实习生 祁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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