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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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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平方米以上小区将检查中水设施



  本报讯 4月19日,记者了解到,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将在4月25日至5月15日,对我市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日用水量超过200立方米,或居住人口超过3000人)的居住小区进行检查。
  市节水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多年来,我市小区、场馆、工业项目建设了若干个,但没有建成一家居住小区中水设施,也没有一家区域性的中水设施,新建工业项目和公共建筑等都没有按要求建设中水设施,环境、景观、绿化等用水还是全部使用地下水和优质地表水,浪费严重,加剧了我市水资源的紧缺。中水建设严重落后于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到了必须根治的地步了。
  我市中水建设的规模或水量要求是,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等建筑;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日用水量超过200立方米,或居住人口超过3000人)的居住小区;优质杂排水的日排放量超过200立方米的建筑、企业或工业小区。
  记者采访了解到,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将从4月25日至5月15日进行检查,此次检查的范围是中心城区内近年来达到国家、省、市中水设施建设规模或水量要求的新建及已建设施,重点是已通过中水设计方案评审的已建和在建建设项目,督促其尽快开工建设。       (记者 张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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