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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7日,记者从市人事考试中心获悉,根据《2012年潍坊市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范围考生(不含森林公安机关)要进行现场目测及资格审查,报到时间为5月2日上午8时,报到地点在潍坊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坊子新区崇文街中段路北)教官楼。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份、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目测条件为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目测合格后进行资格审查,目测不合格者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考生年龄、学历、所学专业、户籍以及是否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能素质测评前提供)。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考生目测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目测、资格审查均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自带零钱)等待面试。 (记者 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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