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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成
4月17日,济南铁路局四名职工无票登乘京沪高铁G130次列车商务座,乘务员进行劝阻后,四人拒不服从安排,态度蛮横、大声喧哗,引起商务座旅客不满。事后,铁道部对四人给予全路通报批评,并要求四人补齐票款。 (4月30日《新京报》) 知错就改,这是文明社会里普通人也该具有的起码觉悟。然而,这四名铁道部门职工不仅连最起码的觉悟都没有,反而表现得如此令人失望,实在可以称得上“野蛮哥”,受到处罚也是活该。如果说这个事件还有令人感觉不甘心的细节的话,那就是铁道部门的处罚。 表面上看,这四名铁道部职工的野蛮,是职工个人的认识、意识、品行、素质等问题,实际上,却是铁道部门长期监管松散,没及时发现问题,或者发现了问题却没动过真格。正是在这样的管理生态下,才有职工公私不分,把享受铁道部门的资源看得理所当然。也就说,对此类被体制或者机制长期熏陶惯坏的职工,如果不严管,而是启用铁道部门的“家法”,轻飘飘地“罚酒三杯”,显然很难起到惩前毖后的理想效果。 铁道部门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时,当把公众对这类现象的意见考虑进去。问题严重到如此程度,仅是勒令其补票、或者小范围通报下,要是新闻媒体不披露,又有几人能知晓?而这种出了问题才走正常程序补票,违规成本如此之低,谁愿意一开始就老老实实地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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