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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血液中心主任孙俊近日表示,江苏人大正在修订《江苏省献血条例》,并将设立“献血假”的意见考虑在内,希望用地方立法的方式让献爱心的人得到“福利”,有了“献血假”,市民就有时间献血,也可以调整身心,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用血紧张的状况。 (5月6日《金陵晚报》) 近几年来,我国各地用血紧张的情况一直存在。以江苏为例,该省临床用血量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递增,而血液采集总量年增长仅为7.7%。因为用血紧张,很多手术都无法进行。一些医院会动员手术病人家属互助献血。在此背景下,“献血假”可以说是给予义务献血者的一种福利,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同前不久出现的“无偿献血与评优挂钩”一样,“献血假”显然充满着功利性目的,能否收到良好效果目前还不能确定,而其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却是不容小觑的。 “献血假”的执行,最终要落到用人单位头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举措却很难落到实处。众所周知,在一些用人单位,即使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等,也常常无法得到保证,更何况是通过献血得来的两天福利性假期。作为无偿献血者,其行为是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理应给予肯定和嘉奖,但这种嘉奖不应由用人单位埋单。尤其是在当前各地频现“用工荒”,劳动力紧缺的大背景下,“献血假”对一些举步维艰的用人单位来说,无疑是间接地提高了人力成本。 无偿献血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它体现了人们互相帮助、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人道主义的情怀。对献血者来说,为其应得的权益提供保障,要比虚无缥缈的“献血假”来得实在。一些地方在献血者亲属用血上设置种种障碍,伤透了献血者的心。此前,温州“献血功臣”王女士的丈夫用血遭拒,引起人们热议。而这一事件也绝非孤例。可以说,针对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的日后用血问题,各地虽然有相应的条例和规定,但一些医院“有令不行”,使之成为一纸空文,这就打击了相当一部分人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因此,有关部门要做的,绝不是搞一些功利性的“有偿服务”,而是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对无偿献血的行为予以肯定和鼓励,动员更多人无偿献血。此外,促进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采集到的血液能够物尽其用。如此,才能使献血走向良性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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