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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子军
5月14日,云南巧家召开“5·10”爆炸案通报会。巧家县公安局长杨朝邦称,从赵登用本人生前的日记QQ等资料,以及有关他的信件来看,可以看到他有报复社会的倾向,“我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赵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 (本报今日A21版) 巧家爆炸案案情扑朔迷离,引发广泛围观和猜测,不过,只要经过缜密调查,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想必大家是不至于抱怀疑态度的。可是,当巧家县公安局长用自己的局长名义和前程做担保,指称赵登用就是制造爆炸案嫌疑人时,却给人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众所周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最基本的一条司法原则,“5·10”爆炸案真相到底是什么,当然就得用事实说话,用严密的证据链来佐证,身为公安局长更应该清楚这一点,倘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还用得着拿局长的名义和前程来担保吗?这恰恰说明了底气不足。 面对局长的“担保”,相当多的人表示惊讶不已,感到不可思议,更有人质疑,局长的名义、前程值几个钱?如此诘问未免轻佻,但我们却完全可以追问,难道局长用名义和前程担保,比事实更有说服力、比证据更管用吗?答案当然应该是否定的,可是局长或许就这么认为的,这也正是在个别地方、部门权大于法,官员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生动体现。 从最初的年轻女子和一个小孩为引爆人,到男子赵登用成为嫌疑人的大逆转;从疑似拆迁纠纷引发,到嫌疑人存心报复社会的“认定”;从诸如炸药来自何处等相关细节难以自圆其说,到两年前QQ聊天的不阳光记录推定作案动机,等等,无疑都需要更多的铁证说话。谁想到公安局长却是拍着胸口拿名义和前程担保,这跟“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的傲慢和耍蛮还有什么两样?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却变成以局长的名义和前程为依据,后果很严重很可怕,如此还要什么政策、法规,凡事只需局长、官员出面担保一下就成了,民主法治、公道正义又如何谈起? 因此,公安局长越是急不可耐地拿名义和前程担保,越是说明不能匆匆下定论,而必须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寻找、挖掘、公布更多的真相,从而得出一个经得起推敲和追问的权威结论。这也是净化法治土壤、捍卫法治公正、尊重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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