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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崧
河南南阳一老师到校长办公室讨工资时,却被校长当着另一校领导的面,把他的头咬得鲜血淋漓。14日,被咬伤的老师张大斌向记者诉说了遭遇。 (本报今日A22版) 虽说事出有因,且该老师和校长之间有过节,但这些都不应该成为咬人的理由。作为教育者,面对出现的问题,该校长居然丧失了最基本的文明意识,采取如此暴力和丧失人性的方式,来对付老师。这样的咬人手段,何止是有辱斯文?试问,这样的校长拿什么带领老师,又如何去教育学生? 当地教育局理应积极处理该校长,对老师们反映的其“挪用经费”一事予以调查。否则,咬人就不仅仅是故意伤害,更是对法制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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