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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15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4月份,随着气温升高,鲜活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涨幅出现明显回落。 一季度,受元旦、春节和严寒天气等因素影响,CPI出现季节性反弹。进入4月份后涨幅明显回落,同比上涨3.1%,较上月同期涨幅缩小1.4%,环比下降1.2%。其中,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2.1%,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5%,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5.9%。4月份,全市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4.3%,较上月同期涨幅缩小4.0%,影响CPI回落1.1个百分点,是CPI涨幅收窄的主要因素。 (记者 臧岳 通讯员 刘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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