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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高楼 |
今年将进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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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5月21日电 公立医院举债建高楼、借钱买设备今后在山东省将被禁止。山东省卫生厅提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记者从21日召开的山东省卫生系统深化医改工作部署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山东省将选择30个县(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公立医院补偿方式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 据介绍,药品加成取消以后,山东省将全面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医用设备购置、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等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的补助。 另外,山东省还计划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力争年底前3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甲以上水平,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参照三级医院标准建设发展。
◎相关新闻 国务院医改规划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国务院今年3月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规划主要明确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 规划指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规划要求,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的不得改变非营利性质。 规划提出,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 规划要求,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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