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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虽小“规定”事大
2012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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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虽小“规定”事大
新华社记者 姜琳 



  北京规定每间公厕的苍蝇数量不得超过两只,南昌规定不超过三只,南京要求不超过五只,三亚则要求无苍蝇……近日,“几只苍蝇”的话题引起了广泛热议。玩笑、讽刺、调侃和戏谑之下,包裹的却是一个有关政策执行力和权威性的严肃命题。
  苍蝇数量的多少,某种意义上确实可以体现出公厕的卫生程度。为了便于评价和管理,有关部门把“清洁”分解成若干可量化的指标,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相对于“臭味”“垃圾”“污水”等物,苍蝇毕竟属于无固定“住所”的“访客”,细化到个位数后,如何监督标准的落实?“苍蝇”虽小,“规定”事大,政府规定沦为一纸空文,不仅起不到规范管理的效果,反而会伤害政策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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