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澳门5月31日电 澳门特区终审法院5月31日宣判特区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第三阶段贪污案。欧文龙连同前两个阶段案件刑期获刑29年。 当天,合议庭主席岑浩辉在宣判中指出,合议庭一致裁定,欧文龙再有9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和清洗黑钱罪成立,连同前两个阶段81项罪成,合共可判监417年。但基于特区有关法律规定,数罪并罚时单一刑罚徒刑不得超过30年,故判处欧文龙29年徒刑,另加24万澳门元罚款。若不缴纳罚金,将转为6个月徒刑;此外,其贪污所得3000多万澳门元赃款将全部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