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新闻评论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专题
 
标题导航
农民焚烧秸秆不仅仅是观念问题
“还故宫于民”迈出了正确的一步
不能让造假官员有机可乘
起跑线太奢华或许会害了孩子
2012年06月1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民焚烧秸秆不仅仅是观念问题



  邓海建 

  从6月9日傍晚到夜里,南京的天空被层层“雾气”笼罩,南京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的实时空气质量信息显示,9日晚8时左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空气中呛人的味道,让很多人再次将矛头对准“久治不愈”的秸秆焚烧。       (6月10日《现代快报》)
  年年夏初开始,雾锁城市频发。说起来当然是秸秆焚烧的不对,唱的最高的调子就是“观念问题”,所谓的“观念论”就是说农民对秸秆焚烧还存在认识的“误区”,譬如“有些农民凭多年的经验认为,焚烧后的秸秆是富含钾肥的草木灰肥料,适合中性和酸性土壤,对来年种庄稼有好处”。既然认定是“观念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小喇叭轰炸,扭转错误的观念——问题是,为什么科学种田等知识普及一“轰”就灵,偏偏在秸秆焚烧上毫无起色?这个悖论乏人关心。
  周末笔者回老家,一路时见秸秆焚烧的浓烟大雾,能见度低不说,味道确实呛人。回头一打听,自己家的秸秆也加入到“焚烧大军”中,但详细谈论起来,母亲竟也能说出焚烧的诸多害处,譬如破坏土壤结构云云,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不烧,你能怎样?一方面,眼下的农忙不等人,青壮劳动力基本在外务工,虽然农机现代化程度高了,但劳动力锐减的结果依然是“农忙忙死人”,油菜要收割、夏秧苗要插种,哪有时间来理会这众多的秸秆?二者,广播里说起秸秆回收好处头头是道,但问题是有几家秸秆加工企业来田间地头主动回收过?很多农村没有沼气池,也找不到回收的企业,更不可能掏钱加工后还田……地方政府在这些层面没有得力作为,“严禁”的结果,无非是年年法不责众。譬如安徽合肥市今年33个乡镇被列为重点禁烧区域,共建立33个一级管理网格,实行24小时驻守重点禁烧区,重点禁烧区域内,有4架高性能无人驾驶飞机全天候监控——但如此严防死守之下,农民的秸秆焚烧仍无法禁止。
  没有契合实际的疏导,只有空唱高调的禁绝,秸秆焚烧之祸永无纾解的可能。于此而言,经年焚烧而不能禁绝,职能部门起码当承担“整治不力”的责任。田间秸秆的出路在哪里,笔者以为,可行的办法无非有二:一是权力部门“出力”,帮助农民及时把秸秆从田间运送上来,以看得见的经济效益解决后顾之忧;二是财政部门“出钱”,补贴建立健全秸秆处置机制,要么贴补加工企业主动回收,要么贴补农民深加工后还田——如果职能部门继续只在岸上动动嘴皮子,明年的秸秆,恐怕依然难逃被焚烧的命运。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