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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须虫
近日,网友“雨轩妈妈”在武汉一论坛上发帖称:很多时候刚做妈妈也有难处,公交车上、医院走廊里,宝宝饿了,开始大哭起来,宝宝又不吃奶瓶只吃母乳,哭闹不停,妈妈只能解开衣襟,当众给宝宝喂奶,“乳房属于女人私密之处,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愿意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自己尴尬也让别人尴尬。” (6月24日《武汉晚报》) 初为人母的女子在公众场合解怀哺乳,的确是出于母性的本能,对于公众而言或许应当给予神圣母爱的尊敬。然而,就私密而言,无论对于个体还是公众,出于本能的羞涩,难免不会出现尴尬。即便是在观念比较开放的美国,公开场合哺乳,依然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比如,5月《时代周刊》的哺乳图片,所引发的争议不是因为哺乳本身,而因为尺度对社会的影响。 当众哺乳尽管无关道德,但不意味着不需要回避和必要的保护。几乎每个当众哺乳的母亲,都想到过公共场合哺乳的回避问题,问题是在很多的场所,根本找不到可容回避的处所。以致于,很多无法回避的母亲,采取自我掩盖的措施,最大程度保护隐秘和避免对其他人产生影响。 很显然,公共场所哺乳的尴尬其实是公共场所关联设施缺失的尴尬。在西方很多国家,公共场所都有专门的育婴室,为母亲哺乳提供一个舒适而私密的空间。相比较而言,国内除了少数车站有类似的空间之外,超市、地铁等公共场所,几乎是空白。 事实上,公共场所缺少的不止育婴室一类的特殊设施。今年6月,北京市人大代表陈叔平建议公共场所应根据自身条件,建立儿童卫生间、母婴室等,建议商场、公园、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加强对儿童的保护。除此之外,很多公共场所还缺少针对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还有一些则缺少人性化细节的考究。如,女性厕位比例问题等等。 公共生活中,群体具有多样性,公共场所为哺乳期母亲、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量身打造必要的辅助设施,既是公共场所应该具有的功能,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这就需要从公共管理的顶层设计之中,将公共场所特殊设施的建设,纳入相应的设计与建设规范,使之成为一项法定的供给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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