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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在草案形成过程中有较大争议的“常回家看看”精神慰藉条款,写进了草案。同时采纳25个省区市的做法,将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定为老年节。 (6月27日《新京报》) 最近一段时期,有关部门在积极想办法解决愈演愈烈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比如前些天热炒的延长退休年龄至65周岁,虽有各方人士出面表态称延长退休年龄是必然趋势,但该计划还是在一片声讨中草草落空。今日这又将农历九月初九设为老年节,以及将“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可以说又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而采取的专门措施。 目前民众对此方案的反应与延长退休年龄的方案有了很大的不同,已不再是听到要多工作5年时的义愤填膺,而是变成了质疑,质疑这个方案是否有效。之所以不再义愤填膺,是因为新的方案符合国人一贯信奉的孝道文化,没有几个人愿意冒着被人指为不孝之徒的风险去反对新的方案。之所以还会有很多人质疑此方案的有效性,是因为在当今的紧张生活环境中,很多人在离家千里之外的地方工作,虽然有心,但确实是难以抽出时间去陪父母一小会儿。 客观地说,不论是延长退休年龄还是立法“常回家看看”,这都是在将政府所应承担的养老责任转移到其他人身上。尤其是立法“常回家看看”,更是搬出了被文明社会所诟病已久的“养儿防老”,将养老责任强行绑架给个人子女。从这个角度上看,立法“常回家看看”虽没有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情绪,但这种用孝道来绑架公民,来推脱政府职责的养老方案是不折不扣的开倒车。 既然有很多人质疑“常回家看看”的有效性,这就足以见得即使有子女愿意接手政府该承担的养老职责,但这种立法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养老方案在实际执行中依然会有很多磕磕绊绊。即便真的有很多子女能够千里迢迢回到父母身边陪父母过一个老年节,但相比于浩大的养老工程,过一个老年节,常回家看看也只是杯水车薪。 应对愈演愈烈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必须由政府部门挑起养老的重担。政府养老,这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也是真正的发展趋势。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这本就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将自身需要去做的事情转移给老年人或者他们的子女,是永远不能解决问题的。政府部门还是不要继续打别人的主意了,节省一下自己的开支,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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