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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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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死十人以上必须在两小时内上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 针对近期频繁发生的暴雨洪涝、泥石流等灾害,民政部7月13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于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省级民政部门要立即向民政部报告,最晚不得迟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同时要求,救灾款物不得滞留及作他用。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当前我国正处于主汛期,发生暴雨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等灾害的风险依然很高,自然灾害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民政部发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灾情报送工作。
  对于造成人员死亡或失踪的自然灾害,要在6小时内上报并同时电话通知国家减灾中心值班室;对于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省级民政部门要立即向民政部报告,最晚不得迟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此外,民政部要求,对于发生在企业生产施工区域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也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及时上报。
  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后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民政部门及委托的捐赠接收机构接收救灾捐赠款物,除有特殊规定的,要按照募捐目的在本年度内用于灾区,不得滞留;如确需跨年度使用的,应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为非本地灾区募捐的款物要在捐赠活动结束后及时拨付灾区,严禁留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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