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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消息 药监局8月3日发布2012年第2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预防毒蘑菇中毒。 公告指出,目前,在我国已鉴定的蕈类中,可食用蕈近300种,有毒蕈类约100多种;其中含有剧毒可致死的近10种。因其含有毒成分不同,中毒后的症状在临床上可分为五种类型: 一是胃肠型:潜伏期为30分钟—6小时,有恶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二是神经精神型:潜伏期10分钟—2小时,除胃肠炎症状外,尚有流涎、流泪,严重者可出现幻觉、精神错乱等;三是溶血型:潜伏期为6—12小时,可出现急性贫血、黄疸、肝脾肿大、血红蛋白尿;四是脏器损害型:潜伏期10—24小时,临床上分潜伏期、胃肠期、假愈期、内脏损害期和恢复期;五是光过敏性皮炎型:潜伏期约24小时,与光接触部位皮肤肿胀,指尖剧痛、指甲根部出血,嘴唇肿胀外翻。 毒蘑菇一般在顶上有凸起的疙瘩肉瘤,柄上有环状物(脚苞),根上有环状托,有苦、辣、酸、麻及其他恶味,色彩鲜艳,采后易变色,多数柔软,浆汁多并浑浊像牛奶。毒蘑菇一般生长在潮湿的地方,能使米饭、大蒜、银器变黑。 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在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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