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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携手并肩 同创共享文明城市 |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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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市民: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城市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惠民工程,需要全体市民为之共同努力。当前,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已进入冲刺阶段,更加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为此,我们倡议: 1、请自觉维护优美环境。保持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贴乱画,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2、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开车礼让行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不乱鸣笛,不酒后驾车,不停车压盲道,不乱靠乱停乱调头。 3、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候车排队不拥挤,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孕病残让座。不乱搭乱建,不乱摆摊点,不乱发小广告,不袒胸露背,不吵架斗殴。 4、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小家顾大家,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折损花草树木,不乱毁公共绿地。 5、请自觉遵守市场秩序。正当经营,证照齐全,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行霸市,不乱拿乱品尝,缴费排队不插行。 6、请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停车有序,保持楼道洁净,不乱倒垃圾,不乱涂乱贴,不私占公共用地。 7、请真心待人友善热情。不欺生遵民俗,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回答他乡人询问,热情为来客指路。 8、请参与支持志愿服务。学习雷锋,感恩社会,关爱他人,热心公益慈善,争做优秀志愿者,奉献社会,提升自己。 广大市民朋友们,您的文明言行,彰显个人品质,代表潍坊形象,更能让潍坊赢得尊重。让我们携手并肩,掀起一次“文明大行动”,全力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共筑共享潍坊最美风景! 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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