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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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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完成初稿
共涉及十大问题,有望于今年10月推出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 在历时八年的争议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有望在今年10月推出。据悉,国家发改委已经完成了《方案》初稿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深入征求部级以上官员对《方案》的意见。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启动,由发改委具体负责。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发改委两次将方案上报国务院,但均未通过。据透露,《方案》共涉及十大问题,包括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工资正常增长和最低工资标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收益分享制度、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以及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
  中国已成全球贫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数据表明,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目前的接近1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11年的3.13:1。全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收入分配改革刻不容缓。而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难产,最大原因在于它牵涉到了各种利益的博弈。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人均GDP已达到5432美元,处于900至11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阶段的中端。这表明中国已经到了必须直面和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阶段。事实上,收入分配改革已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整体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中国能否摆脱“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层平飞状态。
  收入分配问题,归根到底是民生问题,要实现分配公平,单单靠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个税起征点这样的小打小闹,已经毫无意义。要想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就必须敢于正视制度弊病,破除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构建合理的约束、保障机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实质性改革。具体说来:
  一是“提低控高”。着力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落实工作;建立工资正常增长的调控机制,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重点控制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调控部分国有企业员工收入,推进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收入阳光化、规范化。
  二是“藏富于民”。实施民富优先发展战略,大力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良好市场环境,消除各种行政障碍,减少“有形之手”对市场运行的干预,限制政府规模和开支水平,严格规范对民营企业的税费征收,激发民营企业的创造热情;通过发展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扩大就业,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三是进行财税体制改革。适应政府转型需要,财税体制向“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转型,淡化经济功能,强化服务作用。
  四是推进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事关国计民生,影响巨大,从当前形势来看,必须佐之以教育、卫生、医疗、住房、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方能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的初衷。推进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完善符合国情的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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