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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从严控制、保证休假”的原则,严格压缩控制不能休假的人员和天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 (8月30日《东方早报》) 南京出台这样的规定,其初衷当然是想保障职工的休假权利,但当我们看到一项本来是惠及所有职工的制度,竟然走到如今得靠领导干部带头才能够得到更好执行,难免觉得心酸。我们在争取权利的道路上总是走得很坎坷,即便有少许的成功,也大多是在看着权力的脸色,这样的权利能够带来多少福利,似乎值得怀疑。从这个角度说,我们更应该关注的不是领导是否应该带头休年假,而是我们该用一种什么方式来保护年假能够真正成为一种福利待遇,而不是像一种施舍一样,需要看着别人的脸色行事。 如果有关部门真想让休假成为一种大家都能够享受到的福利,那么在这种制度的管理上,必须要建立一些配套的监督,或者干脆将休年假当成员工管理的重要环节,纳入到对领导的政绩考核中。不管是不是职工自愿,只要有人没休年假,一旦调查出来,就会影响到领导的政绩。试想一下,休假制度要是能够跟领导的政绩挂钩了,还有必要出台规定,让领导带头休年假吗?真正的权力是用来保证权利的,而不是让权利胆战心惊追随的。这个角色要是摆正了,还愁没人休年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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