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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报道 北京律师兰和9月2日宣布,受云南巧家爆炸案被害人赵登用家人委托,向巧家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巧家县公安局就侵犯赵登用名誉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提起诉讼的原告包括赵登用的父母、妻子及刚满一岁的儿子,被列为被告的是巧家县公安局,其法定代表人就是案发后“以前程担保”爆炸系赵登用所为的局长杨朝邦。 起诉书中称,在“5·10”巧家县爆炸案中,赵登用被当“人弹”加以利用,5公斤的火药在其身上集中爆炸,死相惨烈。5月14日,巧家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局长杨朝邦表示“可以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担保”赵登用是此案嫌疑人。杨朝邦还从赵私人网络空间两年前的只言片语挖掘出其生前极端、厌世和反社会的精神倾向,并由此推导出赵制造爆炸案的动机为“报复社会”。 赵登用的家人说,新闻发布会后,赵的老师、朋友、乡党、邻里都对其加以指责,其家人也饱受非议和调查。由于警方信息公布的草率、功利和丧失专业精神,赵登用从一个不明就里的无辜受害者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暴徒,引发社会非议,家人承受了被社会舆论攻击所带来的二度伤害,受到巨大的精神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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