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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9月6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提高百岁老人的生活水平,近日,昌邑市人民政府决定提高全市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新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2月正式发放。 目前,增加部分所需经费已由市财政拨付,计划于今年12月份一次性发放至百岁老人手中。昌邑市现有百岁以上老人35名,长寿补贴金标准的提高,将进一步改善百岁老人的生活质量,有利于在社会上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也体现了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和对老年人群体的关爱。 (记者 谭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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