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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 邹恒甫微博爆料北大“梦桃源”事件后,北大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9月7日,北京市海淀法院证实该案已经立案。北大方面表示,相信法律能做出公正裁决;至7日晚6时,记者尚未联系上邹恒甫。 8月31日,北大新闻中心发布了关于“邹恒甫微博”所涉内容的第三次声明,宣布决定起诉邹恒甫。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9月7日下午3时许,海淀法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原告北京大学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一案,经我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于2012年9月7日立案”。不过,法院方面拒绝透露北大的具体诉讼请求。 此前,邹恒甫在其实名认证微博发布内容称,“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随后,邹恒甫又接连发出多条微博称掌握一份举报材料,并称要跟中纪委谈。 对此,北京大学几次作出回应,最后决定提起诉讼。 记者试图通过微博私信等方式联系邹恒甫,无果。此前他曾表示,“我不希望和北大打官司,但是我也不害怕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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