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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
武汉市民吕女士反映,1987年她办了一张存折,用到1993年时上面还有75.98元余额,去年这张存折被找到,如今她想取出里面的钱,却并不那么顺利。银行方面表示,从2005年9月21日起,该行对不足300元的小额账户收取小额储蓄管理费,每年12元。算下来,吕女士还可能倒欠银行的钱。 (9月16日《楚天都市报》) “存款有息”,这是多少年的传统观念。在银行业发展的初期,正是这一宣传吸引了广大人民把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存入银行,这才促进了资金的流通,经济的发展。与此相辅的就是安全,钱存进去,就算不会多,总不会少。可是这一观念现在正在被颠覆。颠覆这一观念的是“小额账户管理费”。此前,成都一位储户因每月被银行收取20元小额账户管理费,不仅账上500元钱已被银行扣光,还倒欠银行的钱。 对于银行而言,账户存在,银行就提供了服务,收取费用似乎合情合理,可是,类似于吕女士的这种长期没有使用的休眠账户,银行几乎没有提供任何服务。就算是有一定的管理,也是几乎可以忽略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收取管理费是否合理?就算要收,标准是否合适?不能银行自己说了算。 银行自说自话,源于垄断地位。不论是“小额账户管理费”还是各种其他手续费,基本都是银行单方面一纸声明便开始收取,既没有询问也没有告知。虽说现在已经有了多家银行,看似打破了垄断,其实这只是表象,并没有引入合理竞争,相反多出了诸多的跨行收费项目。要真正遏制银行的违规乱收费,必须建立长效的监督与惩处制度,更重要的是通过改革扭转银行自说自话的垄断地位。对银行乱收费应视同价格欺诈予以规制与查处,而非民不告官不究,坐等客户“计较”。应健全银行价格问题举报受理平台,加大违规成本。只有真正打破垄断的冰层,建立完善的程序制度,才能打破银行强势而储户弱势的格局,才能解决老百姓只能任其宰割的现状。 “倒欠银行钱”还要演几季?银行作为金融企业,追逐利润本无可厚非,但银行不仅仅是企业,它还承载着国家的经济和百姓的生活,它还有其社会公益责任,如果一味势利,只知逐利,不能为公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那么它就失去了最初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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