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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民晚报》报道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如何拼写汉语的人名地名,如何拼写汉语的数词、量词、连接词、形容词等,都有了“法定”规范。 原有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国家语委组织研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随着社会语言生活的发展变化,2006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根据国家标准委要求开始组织专家对原标准进行修订,内容包括分词连写规则、人名地名拼写规则、大写规则、标调规则等。该标准适用于文化教育、编辑出版、中文信息处理等领域的汉语拼音拼写。 随着国际交流的愈发频繁,中国的人名地名会越来越多地以汉语拼音的形式出现在各种场合及名片、文书内。然而,常见的情况是,中国人名地名的拼写相当随意,存在大小写错误、音节连接错误,甚至姓与名颠倒等不规范问题。新版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明确规定,姓名必须姓在前、名在后,复姓连写,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写,双姓两个字的首字母都大写,如:LǐHuá(李华)、DōngfāngShuò(东方朔)、Zhāng-WángShūfāng(张王淑芳)。但人名与职务合写时,职务不得大写,如:Wángbùzhǎng(王部长)、Lǐxiānshēng(李先生)。 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要分写,且首字母要大写,如:BěijīngShì(北京市)。已专名化的地名和不需区分专名和通名的地名都应当连写,如:Hēi1óngjiāng(黑龙江)、Sāntányìnyuè(三潭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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