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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20套房,村官胆从何来
城管“济南模式”值得借鉴
一语惊人
关于征集2013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建议的启事
2012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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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20套房,村官胆从何来



    徐炳涛

  村官集体霸占安置房,是拿村里的公共资源当成了私家财产,愿意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愿意怎么贪占就怎么贪占,一点迟疑与顾忌都没有。而其背后,不仅是权力监督的疏漏,更与某些地方的村民自治形同虚设有关。
  温州乐清市柳市镇山弄村征地建楼。事后补偿时,村委会主任黄龙川及其亲戚名下共有安置房20套,其他没有指标的村干部及其亲戚名下安置房15套,而54个被征地村民却未被列入安置名单。  (9月23日《中国经营报》)
  俚语讲,县官不如现管。虽说村官谈不上什么级别,但其中有些人由于手握重要资源,能量大得惊人。就说这位黄龙川主任,一下搞到20套安置房,怎不令人刮目相看。人称“许三多”的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落马时名下才25套房,若按职位大小比较起来,黄龙川在“房多”方面比许迈永还生猛三分。
  山弄村的现象虽然比较极端,但也算当前一些村官弄权乱象的缩影,尤其是在城中村改造方面,这些年来类似的现象着实不少。
  “高楼建起来,群众闹起来,干部倒下来”,这是一些城中村改造的真实写照。暗地里的金钱贪贿不用多说,仅仅明目张胆地多占房子,就早已成为饱受诟病的对象。同样是在温州,去年8月份有媒体报道,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的569套安置房中大多数被村干部瓜分,仅前任村支书一家就获得55套。
  新闻报道不一而足,仅就日常生活而言,许多人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与一些城中村改造后分得两三套住房的人聊天时,对方虽说也算满意,但聊到最后往往会感叹“我们村主任分到的更多,五六套呢”。能分几套房,原则上一般是按征用土地面积的多寡衡量,村官本来的住房与其他村民差不了多少,安置房却多分一两倍,其中有何猫腻已然不用多说。
  正是因为此类现象的多发,所以媒体上不时传出消息,说是城中村改造前区纪委的工作人员为辖区几十名村官上廉政课。毋庸讳言,这样的廉政课有点走形式做样子的感觉,就像家长吓唬贪玩的孩子:再逃课看我怎么收拾你!
  村民安置房成了唐僧肉,背后不仅是权力监督的疏漏,更与某些地方的村民自治形同虚设有关。以弄山村为例,村民找法院维权,法院以“村民自治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不予立案。而当村民要求召开罢免村委会主任的大会时,却被柳市镇政府拒绝。
  可见,要从根本上遏制某些村官独霸一方的现象,离不开权力监督,离不开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干部,别拿基层民众的权利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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