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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 因为污染重,所以清洗力度大,何罪之有?是的,清洗道路这是要费水、费油,费人力的,可我们舍不得在环卫上花钱,难道就舍得让居民不敢开窗?想要“狗舔路”还是“光灰大道”,我想还是留给深受尘土污染的居民们选择吧。 9月27日,有媒体曝出武汉江岸城管环卫作业的最高标准是“把路洗得像狗舔过一样干净”。该地区的道路每夜至少洗5遍。此事引来了一片质疑声。27日,武汉市城管局新闻办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网独家专访时说,“这只是一句玩笑话,而且不是我们环卫科负责人所说。” (本报今日A27版) 新闻一出,网上立刻就“砖头”横飞,有人说,街头道路一夜冲洗5遍,劳民又伤财,质疑这是政绩洁癖了,所以关乎“面子”的街道才容不下半点沙子。是的,街道干净到像狗舔过一样,听起来确实有点雷人,街道本来就是尘土飞扬的室外,确实没必要弄得像五星级酒店的地板一样;但其实所谓的“道路像狗舔过一样”只是一种对环卫工作的“定性比较”而已,这跟钉是钉铆是铆的“定量比较”,完全是两码事。 举个简单例子,我们接到了擦玻璃的任务,可玻璃擦到什么程度才算干净?这时得到的答案,很有可能就是“像镜面一样”,而实际上,我们都知道,玻璃擦的再怎么干净也不可能跟镜面一样,因为两者之间的“量”不一样。武汉江岸城管称道路干净的“像狗舔过一样”,也是这个道理。说道路要保持干净,但“干净”这个概念有些虚幻难以把握,于是就加上个“狗舔过一样”来做“定性比较”。 类似的质疑,在前一阵已出现过,那时各地公厕的卫生要求相继进入公众眼帘:北京的公厕内苍蝇不得多于2只、南昌公厕内不得多于3只苍蝇、三亚公厕内一只苍蝇都不能有……这里所说的有几只苍蝇其实就是公厕卫生的一种“定性比较”,因为谁都明白,苍蝇的数量与卫生并不是完全对应着。一只苍蝇都没有的公厕,倘若地上满是垃圾、墙上满是污垢,也不能称是卫生的。 因此,对于此类问题,我们根本没必要较真于“可不可能达到这种效果”或是“有没有必要达到这种效果”;我们更应该在乎的是,相关部门有没有实实在在的去做些什么。拿这次道路清洁风波来说,环卫部门拿出资金来,出人出力清洗道路,总比大家伙窝在办公室喝茶看报纸好吧?再者,“道路一夜冲洗5遍”这听起来确实很吓人,可我们也不能乱扣“浪费”的帽子。用多少水,清洗多少遍,这是由周边环境来决定的。而实际情况是,江岸区后湖街一带在建的工地就有40余处,在此之前,居民都不敢开窗。因为污染重,所以清洗力度大,何罪之有?是的,清洗道路这是要费水、费油,费人力的,可我们舍不得在环卫上花钱,难道就舍得让居民不敢开窗?想要“狗舔路”还是“光灰大道”,我想还是留给深受尘土污染的居民们选择吧。 代市长挽起裤腿通下水道被人称作秀、副市长推销本地瓜果被人称不务正业,再到今日环卫清洗道路被指是政绩洁癖……我们的舆论似乎正步入一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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