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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背后,有着多少侥幸
是谁逼出了“自学法律打官司”
老人搀扶老人让人五味杂陈
201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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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逼出了“自学法律打官司”



  □邵俊国 

  因为乡政府借款1万元22年不还,河北省孟村小伙吴之胜大学毕业后自学法律替父打官司,他的精神和举动,感动了许许多多的读者和网友。经过两年多的艰难等待,近日,吴之胜一家终于拿到了近10万元的执行款。
            (本报今日A21版)
  当事人终于通过法律手段,拿回了本属于自家的款项。看似可喜可贺的一件事,却让人高兴不起来。试问,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多年坚持自学法律,并以此真正达到了维权目的呢?或许,人们应该有此一问,究竟是谁逼出的“自学法律打官司”?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乡政府却成了事实上的“老赖”。即便有法院判决,也还是遭遇了执行难问题,这不免令人匪夷所思。可想而知,在强大的乡政府面前,普通百姓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想要讨回欠款无疑是难上加难。我们在为当事人的坚韧毅力喝彩的同时,更应看到他的无奈和无助。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的确,法律的最大价值就是准确无误地维护社会秩序,让人人都能依法办事,并以此维护合法权益。但在“自学法律打官司”一事中,我们看到的却是乡政府对法律的扭曲和漠视。毕竟,在现实中人们看到更多的是民告官失败的例子,而很多人也难免会因此对法律的权威性产生动摇。这一状况让人担忧。
  应该看到,当事人的胜利,与媒体的持续关注及公众的广泛支持有很大关系。在信息时代,由媒体、公众形成的舆论场,无疑会对有关部门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在当事人追讨欠款之初,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转载、报道。最终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法院终于作出公正的裁决,这值得有关部门反思。
  毋庸置疑,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是最佳的维权方式。但对于文化水平较低,且缺少法律知识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更何况,并非每一起维权事件都能引起媒体聚焦和公众关注,如此也就不难理解社会上为何会有层出不穷的“讨薪创意”。
  对有关部门而言,为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人人都能“自学法律打官司”上,而应切实承担起应尽之责,在民众权益保障上下够工夫、做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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