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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炳涛
受贿借口再添新成员:不敢不收。听起来,贪腐是没办法的事,不想贪也得贪。但借口终归是借口,根本不值一驳。常言道,牛不喝水摁不到河里去,真要不收钱,谁也没办法。况且也没人会拿刀逼着官员受贿,收或者不收,最终还是取决于能不能管住自己的手。 广州一名城管队长王宝林任职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432万元、黄金制品500克,此外,还有人民币689.51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受审时,王宝林称行贿人都是通过中间人来行贿,这些中间人有权有势,如果不收得罪不起。 (本报今日A29版) 受贿借口再添新成员:不敢不收。听起来,贪腐是没办法的事,不想贪也得贪。但借口终归是借口,根本不值一驳。常言道,牛不喝水摁不到河里去,真要不收钱,谁也没办法。况且也没人会拿刀逼着官员受贿,收或者不收,最终还是取决于能不能管住自己的手。 落马贪官总喜欢给自己找理由,有人怪老婆怂恿,有人怨情妇逼迫,有人称礼尚往来,有人说大环境影响……五花八门,不一而足。纵观这些理由,可得出一个结论:主观不自责,客观找原因。怨这怨那,外部诱因分析得头头是道,却有意忽略了最根本的自身原因。 物必先腐,而后生虫。一个人,只有勤于锻炼,拥有一副强健的体魄,疾病才无可乘之机;一名官员,只有时刻警醒,拥有一颗抵御各类诱惑侵蚀的坚强心脏,糖衣炮弹才无落脚之地。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自身意志坚定了,不管是枕边风还是耳旁风,统统都会随风而去。 贪污受贿的理由似乎有很多,但不贪不占的理由也绝不会少。一些贪官的忏悔文章里常常这么说:我有愧于党纪国法,有愧于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愧于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看看,随便一个忏悔的固定句式,就呈现出了如此之多不能贪的理由,无论党纪国法,还是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还是职工、群众的信任,都可谓字字千钧,掷地有声。抽出其中任何一样,都足以击溃所有贪腐的理由。 不谈这些宏大的理由,单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也能构成不贪的充足理由。《初潭集·廉勤相》中记载,公仪休做鲁国宰相时,大家都知道他爱吃鱼,所以常常有人前来送鱼。公仪休对此一概不收,全部婉言相拒。他弟弟好奇地问:既然你喜欢吃鱼,为何不接受别人的馈赠?公仪休说:正是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拒绝接受。我接受了别人赠送的鱼,难免要在公务中迁就别人,迁就别人了难免会徇私枉法,徇私枉法了难免会被罢官。罢官以后,别人肯定不会给我送鱼了,我也没有俸禄可以买鱼了,再想吃鱼,那就难了。 前车之鉴,历历在目。一些贪官,整日胡吃海喝,直到某日落马吃上牢饭了,才记起以前的家常小菜多么可口;一些贪官,坐拥数十套房产,直到锒铛入狱睡上牢铺了,才明白有套房子住着就挺好。 不管宏大的理由,还是私下的理由,牢记一种不贪的理由,不义之财面前,就会掂量掂量。 当然,对贪官的“不敢不收”等种种理由,也不能等闲视之,或者一笑而过,毕竟外因也会潜移默化作用于内因。王宝林一方面不敢不贪,另一方面贪起来却很果敢,可见在他心中,制度的威慑力远小于“有权有势”者的压力和钱财的诱惑力,这的确很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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