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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城管执法中队前中队长王宝林,在任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本人名下银行账户有2071.89万元现金存入。日前,其被控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广州市中院受审。 年近50岁的王宝林2005年退伍转业,2009年开始任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主持太和城管的日常工作及对违章建筑的拆除。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间,王宝林涉嫌在查控和清拆违建过程中,先后21次收受贿赂人民币432万元,黄金制品500克,其在华夏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账户先后有2071.89万元现金存入,扣除受贿所得及有证据的合法收入,差额达689.51万元,并不能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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