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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44家医院异地联网结算 |
◎包括齐鲁医院、山大二院、解放军四零一医院等知名医院 ◎异地就医须走程序,我市已有约1500人在济青淄三地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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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我市已有12家医院接受省内其它城市居民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而随着我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的扩展,省内已经有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四个城市共44家医院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省内城镇参保居民到这四个城市的44家医院就医,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不必全额交齐再报销。
当场就报销,费用压力也小了 今年70岁的青州市民刘先生,长期居住济南,属于我市的异地安置人员。今年2月份,刘先生因患心脏病住进了山东省省立医院,治疗期间先后做过冠脉支架植入术和冠状动脉搭桥手术。3月4日,刘先生病愈出院时,医疗费总额达到38万多元,但通过联网及时结算,当即为他报销了26.5万多元,报销比例约70%。 刘先生家人告诉记者,因为刘先生的医保关系在潍坊,以前看病报销都要到潍坊办理相关手续,报销一次费用从济南到潍坊要两三回才行。有时候忘了一两张单据,还要往返好几趟。尤其是有些业务还得老人亲自到场,非常不方便。 通过异地联网结算,不仅仅是跑腿少了,患者所承受的费用压力也减小了。刘先生这次住院总费用38万多元,要是在以前,需要在出院时一次性交清,然后再到社保部门报销,多跑一趟腿不说,普通家庭根本无法一下拿出这么多钱。但实行联网结算后,刘先生只需交个人承担的部分12多万元,其余的26.5万元由统筹基金支付,这样既减少了先交费再报销的程序,也减轻了患者一次性拿出巨额费用的压力。
省内四市44家医院联网结算 据了解,自去年12月10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诊或异地安置(含长期驻外)人员,首先实现到济南11家医院住院可联网即时结算,随后又扩大到23家医院。 今年9月1日,我市又建起了一个面向全省城镇参保人员的异地住院就医结算平台。省内其它城市居民来潍坊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就医可享受网上即时结算、个人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等待遇。11月1日,我市又增添了潍坊市妇幼保健院等7家医院可联网即时结算,省内异地来潍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达到12家。 11月21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青岛、淄博两市也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包括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在内的9家医院可接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至此,省内共有济南、青岛、潍坊、淄博四城市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总数达到44家。我市到济青淄就医的总人数目前已有约1500人,报销总额2400多万元。省内也有青岛、烟台、日照7个城市的近百名居民来潍坊就医,报销总额已达35万多元。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最高九成多 我市居民转诊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个医疗年度内首次住院为700元,第二次以后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基本医疗规定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28%,统筹基金支付72%;退休人员个人负担23%,统筹基金支付77%;城镇居民个人负担43%,统筹基金支付57%。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13%,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87%。 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和单位驻外机构人员,在二、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500元,年度当中第二次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是150元、200元。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81%、78%,对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86%、83%,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参加公务员补助的人员,对个人自费部分补助50%。 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的人员患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2%。同时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个人负担部分的40%。 ◎办理程序 我市城镇居民异地就医分为两大类 我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异地就医办理程序,分为转诊手续和异地(济南)安置(含长期驻外)人员住院手续两大类。 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往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必须先由参保地最高级别的医院提出转院理由,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和住院通知单到转入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联网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 异地(济南)安置(含长期驻外)人员住院手续的,住院前2日内和出院后2日内电话通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8102867);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向医院医保办告知参保人员的住院信息。参保人员不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住院时,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联网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 ◎新闻延伸 长期在外人员可申请异地定点医院 自今年3月份起,根据市政府和市人社局文件规定,我市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和单位驻外机构的在职职工(时间须已满一年以上),可申请1—3家异地定点医院就医。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定点医院,由单位于每年3月上旬报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集中办理。患病需住院应到选定的定点医院治疗,自住院3日内和出院3日内分别通过电话告知市社保中心一楼大厅医疗保险一科登记备案(联系电话:8102867),住院费用先由患者垫付。待治疗终结后,由单位于每月10日前持相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一科申报,按我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结算。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参保人出差、探亲期间因患急症在外地医院住院,住院3日内和出院3日内分别电话告知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一科登记备案,非急症或未备案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本报记者 韩镇 张振民 本报通讯员 翟山 谭瑞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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