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苑广阔
11月19日,一幅“女童约副所长决斗”的照片在网上传播。女童叫刘敏婷,10岁,她称爷爷刘春林于2010年8月17日被湖南涟源市六亩塘工商所副所长严怀忠殴打致伤,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于是决定约该副所长决斗。 (11月24日《市场星报》) 一个只有10岁的孩子,一手举着一把小刀,一手举着一张写有“约架宣言”的挑战书,如果这一幕是出现在孩子过家家的游戏中,或者是在拍摄影视剧,我们可能觉得好玩。但这不是孩子过家家,也不是拍摄影视剧,而是无比真实的现实。 冷静下来想想,一个10岁的孩子,即便有替被殴打致伤的爷爷“报仇”的心理,也未必会想到以这种方式来向世人宣告,更不可能拍摄照片发布到网络上。所以这件事的背后,十有八九是有成年人在“导演”,真正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吸引眼球的方式来进行炒作,最终推动当事人被殴打这一问题的解决。 但不管这出戏是孩子自导自演的,还是大人导孩子演的,有一个事实却是无法否认的,那就是成年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已经对未成年的孩子产生影响。因为新闻比较简短,我们还无法判断工商所副所长打伤孩子爷爷的事情是否属实,双方之间存在怎样的纠葛,真正的责任人又是谁。但即便这些问题现在还不甚清楚,可是让一个孩子参与进大人的矛盾和纠纷,让她和“报仇”“决斗”这些充满暴力情绪的字眼沾上边,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好事。 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便孩子的爷爷真是两年前那场纠纷的受害人,也不应该把自己的孩子拉进来,不应该把仇恨的种子种到孩子的内心深处。如果为了促进问题的解决,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不惜以“牺牲”自己未成年的孩子为代价,无疑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无论如何,都是不可取的。对于大人之间的纷争而给无辜孩子带来的伤害,不管是打人的,还是被打的,都有理由向这个10岁的孩子道歉。 通过这件事,还反映出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那就是在百姓与政府或政府官员发生纠纷,闹出矛盾的时候,作为普通老百姓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何等的困难。站在孩子爷爷的角度来说,他未必不知道这样做会对孩子产生不利的影响,但是如果不这样做,可能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自己的权益就无法维护。利用孩子进行炒作,也不过是万般无奈之下的“下策”,应该说,这才是10岁女童公然“约架”的最大看点所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