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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偷打流产比偷窃更可恶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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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偷打流产比偷窃更可恶



  □万世钢 

  11月20日,广州人蒋女士在一家超市偷走一罐奶粉,她称被工作人员发现后关进仓库小房间打伤,致使腹中胎儿流产。
      (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偷东西肯定是不光彩的行为,理应受到谴责。但超市工作人员殴打怀孕小偷的做法更是让人不齿,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发现有盗窃嫌疑人,可以报警,让警方来处理,随便关人和打人都是毫无法律根据的。
  打人者后来报警,警方过来接人,蒋女士提出去医院验伤,警方却没有应允,这也是值得商榷的地方。任何时候,生命都应该放在首位,不管对方是谁。对蒋女士挨打除了同情,还应关注这些背后的问题:超市和警方的做法是否妥当,谁给了工作人员打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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