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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的奖金教育局无权克扣
别把外来人口当成“过境蝗虫”
201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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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的奖金教育局无权克扣



  □李英锋 

  11月30日,广东省在广州隆重表彰全省山村优秀教师,303名来自山村中小学的老师每人获得1万元奖金,以及5000元到省市重点学校跟岗培训费用。但教育厅副厅长李学明称,这笔奖金还没发下去,就有几个县教育局要求老师上交奖金。
        (12月1日《南方日报》)
  难得走出大山的山村优秀教师欢聚广州,既可以得到荣誉,又可以得到奖金和培训经费,心情本应阳光灿烂,但奖金还未到手,若干县教育局便惦记上了,迫不及待地发出了“荣誉归你,钱上交”的蛮横指令,让优秀教师的心情一下子跌倒了冰点,也让公众无比愤慨焦虑。
  大多数山村教师工作艰辛、生活清苦,他们中的一些人靠着数年甚至数十年如一日的默默坚守和无悔付出获得了表彰,着实不易。表彰是对山村优秀教师的最好肯定,也是对所有山村教师的最好鼓励,而奖金则属于表彰的实质部分,与荣誉称号密不可分。显然,奖金就是山村优秀教师理所当然的私人财产,不可侵犯。某些县的教育局要求“钱上交”,不仅侵害了山村优秀教师的合法财产权益,也割裂了表彰的完整性,亵渎了表彰的价值。
  一些基层教育部门意欲从优秀教师的奖金中“抽水”,暴露出法治观念的淡薄,暴露出了红眼病心态,更暴露出了对于利益的“雁过拔毛式”的贪婪。这种“克扣主义”可耻,可恶,可恨。当然,在“抽水”的背后,还有基层教育部门的恩赐心理在作祟,即你优秀教师的荣誉是我推荐施舍的,现在你得了大把奖金,理应归我,最起码也应该给我一份。而其实,山村优秀教师都是自己干出来的,每个人都有感人的事迹作支撑,评选的程序也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山村优秀教师实至名归,当之无愧,基层教育部门的恩赐心理是错误的、扭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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