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本报11月30日A5版以《车主连续几次加油 加油站拒绝给发票》为题报道了市民孙女士、张先生等多名车主称,在奎文区四平路与北宫东街路口西北角的“中化”加油站加油后无法拿到发票一事。12月2日,“中化”加油站工作人员表示,并非拒开发票,而是按照税务部门统一安排,将卷筒发票更换成增值税普通发票,期间需要一段时间。 “中化”加油站一名姓姜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加油站于11月30日完成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更换,并已恢复了正常开具。之前他们并不是拒开发票,是卷筒发票更换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他们无法及时给消费者开具发票,但消费者加油时,他们都会询问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如果需要开发票,他们都会在加油打印单上标明“未开发票”和开收据的时间。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出来后,再电话通知消费者到加油站领取发票。 (记者 王路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