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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立法应当迎头赶上□新华社记者 陆波岸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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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立法应当迎头赶上□新华社记者 陆波岸 



  不守规则的球队注定无法进入世界赛场,不守规矩的球员迟早会被罚下球场。同理,作为网民最多的国家,我国的互联网要畅达世界,必须有法律来规范网上言行,保障互联网文明健康地发展。
  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使用网络的人并非虚拟。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法办事理应成为所有网民的共同信条。一个网民要成为合格的“世界网民”,需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网络上“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闯红灯”,当然会被人诟病。
  立法保护网络信息,不少国家已有先例。美国早在1977年就为计算机系统立法,德国保护个人信息立法也已有几十年历史。在网络信息立法领域,我们不能甘于落后,而应当迎头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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