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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报道 12月2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湄公河惨案”二审宣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4人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另两名被告人扎波、扎拖波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8年。 2011年10月5日,中国籍船舶“华平号”和缅甸船舶“玉兴8号”,在湄公河水域被武装劫持,13名中国船员被残忍杀害。通过参战公安民警10个月的努力,以糯康为首的犯罪集团主要成员逐一归案。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6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糯康等6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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