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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以罚代管算哪门子“变法”
“想怀孕就搬走”还要环保部门干啥
2013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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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以罚代管算哪门子“变法”



    张玉胜

  近日,有学生举报,河南周口市淮阳县一所高中的高三老师制定新规,所有违纪学生都要被罚款,每次50元,之后罚款上涨到200元,抗拒不交者罚款翻倍。一名女生晚自习上笑了一下被罚款200元。该班主任接受采访时称,自己这个新规的灵感是来自“商鞅变法”。       (1月11日《大河报》
  在老师以罚款方式对待违纪学生的做法倍受诟病的背景下,这位高三教师依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甚至不惜以冒“背负骂名”和“被开除职务”的风险顶风违纪。这不禁让我们陷入纠结与不解:难道除了祭起金钱的魔棒,老师对矫正学生违规就真的束手无策?靠“以罚代管”的方式能够教育好学生吗?
  我们可以理解这位高三班主任“只要学生考好,我无怨无悔”的良苦用心,甚至不怀疑其期末会将罚款全额退还的诚意,但“以罚代管”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却不容忽视。
  首先,学生学习生活所需的每一分钱都出自父母之手,而且多数家长都给孩子消费设有“封顶”限额。如果学生碍于情面不愿或不敢向父母伸手,由“罚款”导致的生活拮据该如何解决?当他们不得不靠四处借钱或节衣缩食渡过难关时,这种危及生活的“罚款”唯有招骂,谈何“教育”。其次,贪玩好奇原本就是孩子们的天性,违反纪律被罚款,令他们着急的也许是“财政紧张”的亏空,未必就是“下不为例”的警醒。正如有学生坦言,罚钱只是一瞬间的痛,对于学生很难记住错误。其三,“以罚代管”传导的是“金钱万能”、“拿钱消灾”的印记,对学生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有害无益。
  教育是一门艺术,需要讲求方式、顾及效果。比如,让学生参与“班规”的制定,罚款的数额交由全班学生讨论等等。然而,这位班主任丝毫不顾及学生的现实感受,不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什么情况可以罚款,应该罚多少,完全凭老师的红口白牙,甚至可以信口开河的随意“涨价”。这种效仿商鞅“霸道治国”的一言堂,除了彰显其惟我独尊的家长制作风、不顾方式方法的教育懒政外,留给学生的也只有恐惧、反感和怨恨了。
  可以想像,如果学生整天在防范与逆反的情绪中生活,会取得老师期盼的学习“好成绩”吗?惩罚性教育往往讲究“杀一儆百”的震慑效果,在不足8天的时间里,全班85名学生中竟有超过20个学生被罚款,几乎占到班级总人数四分之一。这样的“打击一大片”还叫“管理”,还算“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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