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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从事保险销售需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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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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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从事保险销售需大专学历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中国保监会15日颁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自7月1日起,保险销售人员应具备大专学历,并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
  《办法》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明确提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方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
  保监会表示,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提高到大专,这既是回应社会关于提升保险从业人员素质的呼声,也是基于目前保险营销人员中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占近90%的决策判断。
  不过,保监会同时表示,提高学历有基础、现实可行,但也要灵活对待、不搞一刀切,允许保监局根据地区实际适当调整参考人员学历,但取得的资格证书仅在当地保监局辖区有效,这些人员欲跨区从事保险销售,还得另外参加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了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资格、提素质、明责任的基本监管方向,提出了一致的从业资格要求和执业规范,既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又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形象。保监会透露,将继续采取措施提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素质,在《办法》确立的基本资格管理制度基础上,鼓励支持保险行业协会、高校等探索推行要求更高的专业资质考试。
  《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关于现有资格证书的效力问题,保监会将下发通知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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