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综合《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报道 公安部1月18日对外宣布,公安部部署指挥21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摧毁一批出售、非法提供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52名,打掉犯罪团伙34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7起。 据介绍,继去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并取得重大战果后,针对该类违法犯罪新情况新特点,今年1月14日,公安部再次部署指挥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等2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出售、非法提供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52名,其中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8名,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218名,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诈骗、非法调查、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34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7起。 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认为,从这次统一行动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呈现四个特点:“内鬼”将信息外卖;涉及各行各业,从传统的工商、银行、电信等部门向物产、物业、邮政、快递等行业迅速蔓延;犯罪成本低,市场需求大,极易死灰复燃;“地下产业”与黑色利益链庞大。 参与办案的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总队长唐列表示,买卖信息或者非法牟利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希望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将这个标准明确下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