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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巡查救助流浪人群 |
我市民政公安城管卫生部门组成救助小组,开展主动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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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我市成立了由民政、公安、城管、卫生四部门联合组成的巡查小组,确立“联合巡查救助”制度,在城区开展针对流浪人群的主动救助,并于1月31日展开首次联合巡查行动。公安机关现场对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进行调查、甄别,依法查处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的嫌疑事件。 根据联合巡查救助制度,四部门联合组成一个至数个巡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白天与夜间相结合的巡查,日常情况下每月开展巡查救助行动不少于2次;在严寒酷暑天气每周开展巡查救助行动不少于2次;在极端恶劣天气期间每天组织巡查,通过联合巡查行动,保障我市流浪人群的基本温饱及安全等。 我市此次确立的联合巡查救助制度,不但四部门分工明确,而且都有很实际的巡查管理工作部署。比如,巡查中凡是发现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直接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巡查小组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争取及时发现、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 此外,对发现的强要恶讨、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置。对胁迫他人进行乞讨,特别是胁迫残疾人进行乞讨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打击。 同时,对流浪乞讨人员损毁公共设施、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行为和随处涂画、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市政部门也将依法处置,维护我市城市环境。 发现伤病流浪乞讨人员,卫生部门进行必要的现场救护,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等患病流浪乞讨人员,立即送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记者 臧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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