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成都1月31日电 2013年1月31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让贡求、罗让才让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让贡求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罗让才让煽动、引诱、教唆或者胁迫他人自焚,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罗让贡求、罗让才让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当庭认罪、悔罪的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