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本报讯 1月30日,本报A11版以《车座下惊现万元钱,谁掉的》为题报道了奎文区出租汽车服务公司的孙希平在自己出租车上捡到1万余元现金,希望通过本报找到失主。报道发出后,市民马蒙给本报打来电话称,报道的情况和她的经历非常相似。2月1日,经过仔细核对确认,马蒙拿回了自己丢的1万余元现金。 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奎文区出租汽车服务公司,在大厅内见到了失主马蒙,她正配合奎文区出租汽车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填写表格。奎文区出租汽车服务公司经理耿丽君告诉记者,马蒙来到公司后,详细描述了自己所丢失的现金数额、现金捆扎的方式以及装现金的袋子颜色和样式。为慎重起见,他们还留下了马蒙的详细信息。 随后,孙希平将1万余元现金交到马蒙手中。“太感谢孙师傅了。”马蒙激动地说,当即便从一摞钱中抽出一叠塞到孙希平手中。孙希平马上回绝道:“这是我们出租车司机应该做的,以后坐车一定要小心。” 马蒙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丢失的这1万余元是她发的年终奖。1月28日,她与朋友逛完街打车回家,由于拎着很多东西,在下车找零钱的时候,将包裹着万余元现金的袋子落在了出租车上。 (记者 王路欣实习生 宋国栋 宋丹丹 王文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