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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49岁的朱曼,沈阳大东区一家私营口腔诊所的勤杂工。仅为被拖欠的千元工资,今年一个月里奔走于三家部门陈述情况、填写表格、搜集材料,目前仍没结果。朱曼感觉自己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身心俱疲但白费工夫。 两个月前,在诊所擦镜子时,朱曼不小心割伤手指需植皮,老板借故将她辞退,当月1070元的工资也没了。朱曼被迫走上讨薪之路。 在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接待大厅,一名李姓工作人员接待了朱曼。桌上的一排表格,从左至右依次是“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公司登记情况咨询卡”、“仲裁争议申请书”,另有一张“劳动争议案件证据清单”列着申诉者需要提供包括解雇书面证明、考勤卡、工资单明细复印件等9种书面证明。“这些材料老板也不会给我啊!”朱曼说。李姓工作人员说:“找劳动监察部门把材料补全了再来吧。” 在大东区劳动监察大队,一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调查取证,但流程走完得好几个月,而且也不一定能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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