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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晚报》报道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光州地方法院3日开庭审理中国渔船“辽丹渔23827”号船长张某提起的上诉案,并撤销有期徒刑1年、罚款3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0617万元)的原审判决,重新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缴纳罚款5000万韩元。 张某和船员于去年10月16日下午在韩国全罗南道新安郡黑山面红岛以西北90公里的海上因“非法”捕捞被韩国海警发现后,被指手持凶器进行反抗,在此过程中,一名中国船员被击中身亡。法院认为,张某指使船员用铁管、刀、铲等凶器进行反抗,发生了人员伤亡事件,决定改判加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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