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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无论还钱者是拾金不昧真心还钱,还是舆论重压良心发现,亦或是畏于惩戒亡羊补牢,好歹丢的钱一点点回到了失主手中。有一点,公众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切忌矫枉过正,对弱者的关注应当重视但无须急躁。毕竟,有更多人希望农民工被捡走的钱能回来。 1.76万元现金撒落在地,有人捡起归还、更有人捡完离开——3日下午1时许,发生在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与协和路路口附近的这一幕激起众议。丢钱的秦某是一名安徽凤台县来沪务工人员,这些钱是他与83岁父亲打工一年存下来的钱,被风吹走后,他自己找回3000元,有3名路人捡到700元还给他,更多的人捡钱后离开。截至4日下午,共有17人还款4100元,加上失主在现场寻回的3700元,秦某目前已经找回来的钱款总计已有7800元。 (本报今日A13版) 一边是工钱撒落一地后,路人“哄抢”;一边是当事农民工跪地哀求“手下留情”。面对此情此景,相信没人能够淡定,更遑论这笔钱是一位83岁农民工辛苦一年的劳动所得,可以说是拿命换来的。故而,出于基本的道德考量,公众第一反应对此事谴责挞伐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随着事情的发展和警方调查的深入,将这起事件定性为“哄抢”,确有操之过急之嫌。 通过现场监控,事情的脉络大致显现出来:事发路口范围较大,且处在红绿灯交替的过程中,人车较多。整个捡钱过程仅几十秒,很多捡到钱的人,难以明确失主是谁,捡到的钱属于“来路不明,完璧无门”。比如,一位事后前去还钱的老人家表示,当时不知道是哪来的钱,看了媒体的报道才知道钱的主人,直言很内疚;至于另一部分捡钱者,是匆忙捡走后舆论谴责良心发现,还是畏于警方追查而亡羊补牢,公众的疑虑难以打消,但好歹一部分钱已回到了失主手中。 有一点值得注意,当浮躁被默认为社会常态,诸如矫枉过正、游走极端等被扭曲的认知和行为注定会一再上演。比如,那些真心想还钱的“拾金不昧”的人,最初却被理解成“拾金即昧”的道德渣滓。对此种种,我们无法去苛责某个人,甚至某个群体。对一些“前科在案”的类似现象,公众已形成了思维定势,好像捡到钱没有立刻还给失主,就可以言之凿凿地断定为盗窃、无良,乃至道德滑坡。在见过了太多阴暗面之后,公众在不确定事件的是非之间,更容易选择后者,紧接着就是一顿“毒打”,以此来寻求对苦闷心绪的纾解。如此,虽抵制假恶丑的善意初衷必不可少,但动辄就被拔高的“道义审判”,已成为公众的“不能承受之重”。 回到事件本身之前,公众大可用“欣喜”的态度去审视问题:那一双双还回钱的手,不仅仅是希望,而是本就存于公众心底的那份善意,只是一时蒙尘太多,它们被深埋而已。一个肌体,无论再多疾病,也构不成放弃治疗的借口,而当希望升起,更没有放弃的理由。那些拾金不昧的人,比之标示阴暗的无良者,更应该被推上舆论前台,不仅是接受赞美,更为公众不必要的负重减压。唯有当人们的心境平和下来,社会才会浮躁历尽归于和谐。 上述语境下,公众当认识到,对弱者的关注应当重视但无须急躁,毕竟,总有更多的人怀有与你一样的心情,都希望这位农民工被捡走的钱能够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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