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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帆 经河南正阳县警方调查,近年来当地一些老人陆续以出国“打工”或“旅游”为名,骗取护照出国乞讨,他们年龄大都70岁左右,家庭贫穷,有的还身有残疾。这种骗证出国乞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但也暴露出了农村家庭养老窘境。 (3月5日《华商报》) 自古以来,乞讨一直被视为有伤脸面之举。年逾古稀的老人出国乞讨,乞求外国人的施舍和救济,真是丢人他妈给丢人开门——丢人到家了。然而真正了解他们的生存状态后,又让人痛心疾首。 如若生活安宁、收入稳定,谁愿背井离乡、漂洋过海以乞讨为生?或许我们不该一味怒其不争,更值得我们反思的是他们何以沦落至此?乞讨不到一个月收入万余元,对饱尝饥寒的当地农民而言,无疑是难以抵抗的诱惑。在脸面与生计的抉择面前,生计才是他们的当务之急,为改善生活,丢点脸面也就“没啥”了。因此,出国乞讨只是他们为生计兜底的不得已之计。 出国乞讨的老人让当地政府的颜面扫地,但在笔者看来,这并非只是一个考验个人觉悟的道德问题,更是一个“老无所养”的制度问题。正阳县有80多万人,只有3万人有低保。2012年5月,该县开始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每月不过几十元,能勉强维持生计,但若病魔来袭,便会陷入“无米下锅”的艰涩境遇。由此可见,给正阳县抹黑的根源,不能仅归咎于放弃脸面的老人,当地养老制度的不健全也难逃干系。 诚然,即使是受生活所迫,当地老人以“旅游”为名骗取护照出国乞讨的行为也难逃法律的惩罚,但当地官员切忌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而应刨根问底,从根本上铲除当地养老困境。 笔者认为,要解决当地养老困境,必须依仗于以下三个方式:一是,建立健全的养老体制,尤其是农村养老体制,加大对农村养老资金投入,发放不能只是杯水车薪;二是,完善当地医疗保障制度,降低当地农村老人的看病成本,免于“病不起”的之忧;养老需要大量社会团体的介入,需要社会工作的开展,而政府官办的养老院,应该要让位于具有公益性质的社工组织。 制止出国乞讨,不只是当地政府的面子问题,更是事关当地老人能否老有所养的里子问题,当地官员不能因老人“丢脸”而讳疾忌医,而应想方设法为自己“争脸”。 只有衣食无忧,正阳老人才会放弃出国乞讨的丢人营生,安心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才是当地政府维护脸面的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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