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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死人的名字怎能接地气
多少丧童之殇才能推动家暴立法步伐□黄齐超 
给改革先行者更多鼓励和宽容□新华社记者 李代祥 
2013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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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丧童之殇才能推动家暴立法步伐□黄齐超 



  3月9日,海宁斜桥一出租房内发生一起悲剧,一名1岁多的男童因头部严重受伤被送往医院紧急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男童于当晚离开人世。据其父亲的亲友介绍,男童生前常遭亲生母亲殴打虐待。目前,这名男童的母亲已被警方控制,具体案情尚在调查中。
         (3月11日《南湖晚报》)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无声地凋零。他来不及反抗,来不及怒诉,来不及告别,就匆匆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和关爱他的亲人。其实,痛心的岂止是孩子的父亲、亲人?我们每一个良心未泯的旁观者,都无法淡定地作壁上观。心痛、谴责、反思,这最终交织成一道网,去捕捞民众反家暴立法之心。
  儿童时期是世界观、人格尊严形成的关键时期,对人一生的行为方式和心理健康有基础性的作用。因此,对于幼儿必须全力保护,但是,许多虐童事件的肇事者并没有受到人们所期望的处罚,这与“无法可循”有很大关系。
  虐待孩子致死,这在国外简直是骇人听闻,可是,在我们身边却屡次发生。除了心痛和谴责之外,我们不但要从中汲取教训,更重要的是,应当反思反思再反思。很多人说,全方位多角度地保护好孩子,我们应当效仿美国。在美国,无论是谁,一旦发现有人虐待孩子,就立即报警,否则,就会受到惩戒。可是,我们的法律环境不同于美国,美国有完善的保护儿童法律,而我们呢?这方面虽然不能说是空白,但至少是个尴尬。
  的确,我们已经有了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可是,这部法律侧重点在于保护孩子的受教育权,而对防止孩子受虐的倾向度不够,或者说,它对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作用是模糊的,令人尴尬的。那么,民众一直在呼吁的成了一部专门反对家暴的法律,于是,《反家庭暴力法》在汹涌的民意中有了雏形,并慢慢提到立法部门的议事日程。
  一部《反家庭暴力法》,从2008年起,连续四年被妇联向全国人大建言出台,直到2011年才有了雏形。2012年初,全国妇联所做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公众态度调查”显示,93.5%的被调查者支持推动立法。可是,直到现在,这部为家庭暴力量身定做的法律,还迟迟未能出台,这是多么缺憾的事啊。因此,目前最紧要的,就是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订立儿童保护法,设置虐童罪,让虐童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一个孩童受虐而死,或许只是催促立法的民意河面上一个小小涟漪,多痛的丧童之殇,能推动反家暴立法的步伐?我们期盼而又焦虑的心,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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